关于推荐申报现代农业特色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的通知
各农业(畜牧)科研单位,涉农高等院校,有关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构建“农、科、教,产、学、研”创新合作平台,提高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率,根据《重庆市现代农业特色产业技术体系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决定在我市开展榨菜、山羊、生态渔和晚熟柑橘四个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设榨菜产业技术体系、山羊产业技术体系、生态渔产业技术体系和晚熟柑橘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各1名。
二、工作职责
首席专家牵头制定本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细则,组织岗位专家开展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研究,梳理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问题,解决影响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指导综合试验推广站,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和新工艺创新集成示范。收集掌握本产业国际和国内发展新动向,提出加快更新发展计划实施方案。负责年度工作总结,考评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推广站站长等相关工作。
三、遴选条件
(一)首席专家条件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正派、诚实廉洁,有良好的科研道德修养,热心为本产业技术体系发展服务。保证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完成本产业技术体系承担的科研目标任务;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学术水平较高,一直从事本产业相关研究工作,主持过与本产业有关的重大科研项目。有较高的学术成就,出色的科研成绩和开拓创新能力,拥有较高的学术威望和丰富的指导实践经验,能对本产业发展起到领军作用的在岗科研人员。未担任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岗位;
3、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共事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能充分调动协调相关科技资源,为本产业技术体系稳定发展服务;
4、能自觉遵守市级特色产业技术体系规章制度,服从主管部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安排协调;
5、年龄在6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
6、近几年来,无科研学术及其它问题不良反映。
(二)依托单位条件
1、本单位有一支技术力量较强的科研人才队伍,在本领域的研究条件和研究水平在全市领先;
2、本单位科研力量雄厚,能为首席专家开展工作提供办公、科研、试验和示范等相关业务工作的基本条件;
3、本单位全力支持首席专家的工作,遵守市级特色产业技术体系运行管理的各项规定。
四、审批程序
(一)市内从事相关产业研究的农业科技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意愿,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推荐报送市农委;
(二)市农委组织有关单位及行业内专家进行资格评审、组织评议、择优确定合适人选,在重庆市农业农村公众信息网公示七个工作日;
(三)公示结束无不良反映,市农委发文确定各产业技术体体系首席专家。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和主要成果等其他相关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报送一式五份。 同时将申报表的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同时提交拟申报产业技术体系工作方案一式五份。
(二)申报材料于2015年6月10日前,报送市农委科技教育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市农委科技教育处罗松、徐征;
联系电话:023—89133079;023—89133170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5月27日
公开标志:主动公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