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及“清明”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监理站(所)、万盛经开区农机监理站:
为了确保春季及“清明”期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机安全事故,特别是防止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形势研判,强化工作部署
春季及“清明”期间是我市春耕大忙时节关键时期,是农机事故高发期,属于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盯防时段。各地要结合全市“兴调研转作风促落实”行动的推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农机安全形势研判,综合分析农机安全行业特点和事故规律,找准农机春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点、管理短板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务必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地确保春季及“清明”期间农机安全生产。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锁定目标,理清农业部门内部安全生产监督指导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督促指导乡镇、村居两级切实落实农机安全主体责任,要“横到边、纵到底”,做到人员到位、装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全力确保2018年春季及“清明”期间农机安全生产。
三、协调多方力量,加强变型拖拉机整治
各地要认真总结分析巫山3.30变型拖拉机致3人死亡2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市农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印发的变型拖拉机整治文件,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开展清理统计,全面摸清底数,加紧甄别和抄告、函告移交。
各地要协调各方力量,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强化变型拖拉机风险管控,保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一是 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做好牵头工作,发挥行业基础环节监管主力军作用,配合公安交巡警部门加强省道县道路管路控,巩固完善公安驻农机警务室机制,加大巡查检查力度。 二是 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积极配合乡镇(街道)交安办,把变型拖拉机纳入乡镇(街道)交安办、公巡队、劝导队、派出所、执法小分队、农业服务中心“六支队伍”力量执法监管范围,纳入“七位一体”的网格化管理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四、强化执法监管,加强督查检查
各地要科学合理制定农机安全执法工作计划和督查检查计划,根据“首查必罚”的原则严格执法,按照市政府安委会规定执法处罚“清零”。要强化督查检查,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深入村居、田间场院、集市以及农业机械作业场所开展委托执法检查,认真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跟踪督办。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横幅标语等传媒,广泛宣传春季农机行驶作业防雾、防滑等操作规程规范和防范措施,推广普及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农机安全新技术和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广大机主和机手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安全生产防范意识,督促机主和机手搞好作业机具维护保养,切实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氛围。
六、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坚持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值班电话:67855785)。
重庆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