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农委制定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14.06.2016  22:17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6〕4号)统一部署,按照《2016年重庆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渝农办发(2016)67号)通过要求,制定了《2016年铜梁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突出重点和新的领域,创新监管手段,建立长效农资打假机制。通过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现重点监管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现场检查率达到100%,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反馈率达到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农业系统检测、执法、监管三方联动明显增强,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为促进农业生产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更重要作用。

      二、整治重点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的主要任务是以种子、农药(含渔药)、肥料、饲料、农机、渔船船用产品等为重点,在蔬菜、水果、渔业重点发展区域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打击城区农资批发、场镇零售市场和各类展销会游动销售假劣农资、虚假宣传,以及乡村门店不规范经营,流动商贩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水果、蔬菜、茶叶、中草药生产中常用投入品中含有高毒、禁限用农药以及添加隐性成份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任务分解

      农机专项行动。由农机管理科牵头,农机推广站和农机监理站配合,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和农机质量调查工作。以本区生产和销售的补贴机具质量监管为重点,开展水稻插秧机质量调查,加强农机推广鉴定证后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和证章等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制售假劣农机、零配件等行为,加大农机质量监督力度。确保农机市场健康稳定向前发展。

      四、工作要求

      加强责任,要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明确农资打假工作责任清单,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办人情案,以及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参与违法经营的,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启动行政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