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发现自己怀孕 女子想讨回一笔9万元的债

21.09.2021  21:23

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市民陈女士说,她在8月份和前男友分手,然而分手不到半个月,她就发现自己怀了前男友的孩子。如此一来,生活又平添了一些变数,还牵扯出一笔资金债务,打乱了生活原本的节奏。她希望记者能够帮她咨询一些法律问题。

市民陈女士和前男友在江北区观音桥附近同居了两年半。陈女士说,在此期间,她与男方、以及男方的姐姐曾合伙开餐馆。今年7月14日,男方的姐姐向陈女士提出要用一些钱。微信聊天记录显示,男方的姐姐对陈女士说,“你明天把卡带上,把钱借给我用几个月。”转账凭条显示,陈女士于次日给对方转账13万元。让陈女士没想到的是,一个月后,也就是8月份,前男友就提出了分手。

陈女士说,因为当时男方父亲闹得很凶,大家去派出所达成一个协议,男方给了她四万元钱。分手后,陈女士不再参与餐馆的经营。按照陈女士的说法,借给男方的姐姐13万元,男友替姐姐归还了4万元,剩余的九万元,她当时本不想要了,和男友好合好散。然而到了9月份,事情突然有了变化,陈女士发现自己怀了前男友的孩子。

记者提出采访男方和男方的姐姐,但陈女士拒绝提供联系方式。陈女士说,她不希望记者介入,只希望记者帮忙咨询律师。由于没能采访到男方一家,我们无法得知这笔债务纠纷背后,是否还存在其他的隐情。根据陈女士单方面陈述的情况,记者咨询了田小江律师,田律师表示,陈女士主张对方归还剩余的九万元,是否能在法律上得到支持,关键要看分手时在派出所签署的那份协议到底是怎么写的。

陈女士说,因为当时在气头上,她撕了她那份协议,协议的大概内容是,前男友的姐姐向她借13万,前男友返还她四万,解除同居关系,没有写剩余的9万块钱怎么处理。如果事实真如陈女士所说,那份协议上没有对剩余的9万元做出约定,那么陈女士是否有权利要求对方返还呢?

田小江律师表示,如果陈女士没有在那份协议中对剩余的9万块钱做出处分,她仍然有权利要求债务人偿还剩余的9万块钱。

另外,律师还提醒,如果陈女士决定把腹中的胎儿生出来,那么这个孩子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男女双方都应当履行义务。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郭金铭

原标题:分手后发现自己怀孕 女子想讨回一笔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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