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环境噪声监管 为2015年中高考护航

05.06.2015  20:33

2015年普通高考、中考(以下简称高中考)将至,为给广大考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及考试环境,近日,重庆市环保局向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各经开区环保局,市环保局各直属分局印发《关于加强2015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有关规定,加强2015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

加强管理,严控夜间施工。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要将高中考期间的噪声环境监管作为实施“宁静行动”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高中考期间的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在高中考期间,禁止在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在2015年5月22日至6月14日,不得审批除抢险、抢修外的夜间施工排放噪声临时许可证。

集中整治,落实禁噪措施。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要积极组织、协调公安、市政、建设、文化、工商、教育等部门联合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相关整治措施,加强对高中考考场周围环境噪声的监督管理和控制。重点督查考场周边地区和学校、居民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对限期整改的单位开展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施工现场噪声管理制度(公示制度、与周围居民的沟通协调机制等内容),从严查处、曝光违规施工行为。

强化巡查,营造宁静环境。市及区县(自治县)两级环境监察机构要加大检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进行24小时巡查,建立24小时值班制,畅通投诉渠道,严肃查处高中考期间的噪声扰民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