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乡镇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

26.04.2018  17:12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重庆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渝委发〔2018〕1号)要求,现就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乡镇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统一思想,深化认识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召开了专题会议,号召全市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深刻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全市商务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乡镇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在全市商务系统迅速落地、开花结果。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渝委发〔2018〕1号)精神,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升级改造,加强乡镇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培育打造,推进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建设。到2020年,全市新建、改造乡镇农贸市场、城区菜市场270个以上,培育打造乡镇商贸综合服务中心180个以上,建设产地集配中心(田头市场)40个以上,农业规模化生产组织产销对接率达到60%以上。

(一)升级改造农产品市场体系。各区县(自治县)要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优化农产品市场布局,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提高农产品市场流通能力。要结合市农委、市商务委等部门《关于印发“菜蓝子”区县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农发〔2018〕12号)要求,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乡镇农贸市场、城区菜市场改造升级,提升市场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培育打造乡镇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各区县要加强乡镇商贸流通设施的规划、建设,完善乡镇商贸服务配套功能,加强品牌引进、业态培育、氛围营造、宣传推广,打造规模适度、业态合理、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消费便利、整洁亮丽的乡镇商贸综合服务中心。

(三)推进产地集配中心(田头市场)建设。各区县要按照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已经下达的中央冷链物流项目资金计划和有关要求,加快建设以果蔬类为主,水产、肉类为辅,实现产地农产品集散为目的,具备预冷(冷藏)、分选、加工、包装、配货和检测、交易信息等功能,有一定集聚辐射能力的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田头市场)。

三、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区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乡镇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任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区县要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商务委有关文件要求,加大对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乡镇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的投入和政策扶持,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和投资主体加大投入力度,共同推动乡村商贸流通提档升级。

(三)及时报送情况。各区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乡镇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统计报送工作。请于2018年4月30日前填写《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乡镇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计划表》(附件1),并从2018年2季度开始,于次季度首月5日前填写上季度《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乡镇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表》(附件2),将盖章的纸质件和电子版同时报市商务委市场体系建设处。市商务委将对各区县工作推进及填报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安排区县市场体系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

 

渝商务发〔2018〕23号附件下载.doc

附件:1.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乡镇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计划表

     2.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乡镇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表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18年4月24日

  (联系人:张文华,联系电话:62661062、13500339656 邮箱:cqswwscc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