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规范生产安全监管执法见成效

02.06.2016  15:23
      一是增加机构编制。实行编制向安全倾斜,在安全监管任务重的区经信委、区商务局成立了安全监察中心,各增加9名安全管理人员编制。在企业安全监管任务重的回兴、双凤桥等镇街(园区)经发办(经济科)增设1—9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区安委办组织各部门、镇街新进安全监管人员参加市、区两级行政执法持证培训257人次,确保持证执法。同时,开展观摩式执法培训121次,区安监局实施执法时,邀请行业部门、镇街人员参与,现场演示,提高实作能力。
      三是强化执法技术支撑。实施由购买专家个人服务转为购买专业机构长期服务模式。如,区商务局2016年投入66万元,聘请5家安全生产技术机构为其进行监管执法技术服务。目前,区商务局、区经信委、双凤桥街道等24个单位,通过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将专家参与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是监督检查计划相互衔接。在计划制定时间上采取分序列先后制定方式,区安监局为第一序列,区质监局、区消防支队等专项监管部门为第二序列,区经信委、区商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为第三序列,镇街为第四序列。后序列主动对接前序列,将前序列单位计划中涉及本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象纳入本单位计划,为多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协同执法打下基础。
      五是合理安排监督检查任务。区级部门以规上(限上)企业为主,并统筹全区本行业监督检查工作;镇街以规下(限下)企业为主,将区域内的市政设施、房屋、乡村道路、地灾、森林防火、农业等领域的分片区检查纳入计划,并发挥村居、网格的巡查、发现、制止、劝导、报告作用,实现了部门、属地监督检查对象的合理分配。同时,各级各部门均将行业、区域内的央属、市属企业纳入了监督检查对象。
      六是理清联合执法中各单位职责。区级部门对企业进行检查时,相关镇街、区级其他有关部门可以派人一同检查。其中,专项监管领域的隐患由专项监管部门下达执法文书,专项监管领域以外的隐患由行业主管部门下达执法文书;专项监管领域以外的规下(限下)企业的隐患,原则上由委托授权的镇街下达执法文书,确保了联合执法不走过场、不推责任。
      七是全年计划与阶段性专项工作结合。在监督检查计划框架下,有关部门开展了“物业小区大排查”、“电梯专项整治”、“旅游大执法大整治”等专项行动,防止专项行动与监督检查计划“两张皮”。同时,实现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执法,区经信委、区交委将职业卫生纳入工业、汽修行业的安全检查之中。
      渝北区通过全面规范各行业监管执法,严格督查考核,执法检查效果明显。1-4月,渝北区各行业部门(不含道路交通)实施监督检查9841家次,同比上升16.3%;限期改正、停止作业、停产整顿、停止施工建设等1714起,同比上升8.8%;实施行政罚款506.1万元(事前处罚占56.5%),同比上升53.4%。各镇街实施监督检查9299家次,同比上升43.2%;限期改正、停止作业、停产整顿、停止施工建设等2502起,同比上升461%;实施行政罚款24.8万元,同比上升416.3%。事故死亡18人,同比下降25%;杜绝了较大及以上事故,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

 

重庆南川:小小蓝莓果 甜蜜大产业
  新华网重庆6月9日电 夏日时节,新华网
非遗药香为乡村振兴“开良方”
     新华网重庆6月16日电 一副药香要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