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三举措”扎实推进核安全文化宣贯

26.06.2015  13:26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能责任,制定《江津区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核安全文化宣贯。

二是规范管理,强化培训。将辐射环境安全列入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抓好工作落实。结合生态文明宣传“十进”活动和新《环保法》宣讲,开设专题培训班邀请市局专家对辖区内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单位和辐射单位的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并深入涉源及探伤单位现场进行核文化宣贯,促使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认真学习核与辐射安全法规知识,强化核安全文化建设,提升自身的核与辐射安全文化水平。

三是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将核安全文化宣贯融入党校主体班和镇街环保干部培训课程,同时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载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核安全文化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