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区委把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摆上常委会工作重要日程

04.03.2015  14:58

为切实加强区域环境保护,綦江区委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把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区委常委会2015年工作范畴,具体提出八项要求:一是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环保法》,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出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二是认真推动区域生产力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优化,合理控制开发强度;三是持续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环保五大行动,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四是深化“四清四治”,完成区内一般企业的整治;五是积极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六是加大生态脆弱地区综合治理力度,继续实施农村环境整治;七是探索建立源头保护制度、生态补偿机制,健全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八是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节约、环保、生态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