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

04.07.2015  16:31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 

  首次开展专题询问

7月2日上午,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和平,副主任刘江龙、何友明、应平、向红、周红玲和16名委员等出席。

会议审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并专题询问区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在专题询问中,区环保局、市政园林局等10余个部门负责人到会,针对新《环保法》在我区如何贯彻执行、全区三级管网规划建设情况、如何解决畜禽养殖污染反弹问题、如何有效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如何进一步开展水污染防治跨界联动联合执法、如何建立水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等方面的内容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会议还对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答复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对新《环保法》在我区如何贯彻执行满意,全区三级管网规划建设情况基本满意,如何解决畜禽养殖污染反弹问题基本满意,如何有效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基本满意,如何进一步开展水污染防治跨界联动联合执法基本满意,如何建立水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基本满意。

据悉,在此次专题询问前,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队,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成立6个调研组,集中视察调研了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调研组实地查看了中渡口饮用水源保护区、高滩岩生态湿地、井口污水处理厂、青木关医院、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重庆市沙坪坝区合元畜牧养殖加工场等60个点位,现场走访了青木关、井口、回龙坝、西永等16个街镇的干部群众,广泛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为专题询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专题询问后,副区长陈登烈表示,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民生工作,关系城市发展,也关系到我区创国卫的成败,代表询问所提的问题既是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热点难点,也是区政府结合创国卫工作正在全力推进的工作。区政府将以此次询问为契机,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加大投入,强化工作,全力做好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

区政府副区长陈登烈、区法院院长鲜亚勇、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宏,以及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等相关部门、各街镇人大和人大各工委办负责人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5名公民旁听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