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津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1.57余万件

12.01.2015  10:40
        今年以来,江津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学习“刘玉美五情工作法”、“老马工作法”,巩固完善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区309个调解组织,3478名调解人员共调解矛盾纠纷15757件,调解成功15667件,调解成功率99.43%,为深化平安江津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适应新形势下化解矛盾纠纷需要,该区从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入手,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4年,区级重大矛盾纠纷、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纠纷、婚姻家庭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6个,化解道路交通矛盾纠纷396件,医疗纠纷7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