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四严守”全面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

28.06.2017  17:13

  一是严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全区各镇街、区级职能部门保护水资源的职能职责,并纳入处级领导班子综合考核。二是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三是严守用水效率控制红线,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四是严守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库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库排污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