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四个一”实现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新突破
江津区“四个一”实现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新突破
一是打造一个调解“大格局”。联合区司法局成立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妇联,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同时依托镇(街)妇女儿童维权站开展调解工作,区司法局负责业务指导。联合区法院、区民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意见》,在保留原有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分别依托司法和民政系统增设调解室和调解站,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建立起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大格局”,更及时有效地对矛盾当事人做好情绪疏导、依法维权和法律援助工作,真正发挥了事前预防、事后弥补的稳定剂作用。
二是构建一个三级服务体系。建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镇(街)调解室、村(社)调解站三级服务体系,形成1个中心、29个镇(街)调解室、272个村(居)调解站、村级180个“群众说事点”的全方位立体网络,实现维权面上的全覆盖。调解中心设在区妇联,明确专职调解员;调解室设在镇(街)综治办,由镇(街)妇联干部、综治办、司法所工作人员轮流接待;调解站设在村(居)办公室,由村(居)调解委会成员、妇女干部、村(居)民组长负责宣传和提供维权咨询,整个体系均为调解婚姻家庭生活中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赡养、扶养、抚养、继承等各类矛盾纠纷服务。
三是组建一支专业维权队伍。建成维权律师团、女性陪审员、巾帼志愿者、专职妇女干部四支维权队伍,专业维权人员近100人;把各级妇联干部、维权志愿者纳入信访代理员队伍,村(居)小组长、楼院长、志愿者纳入信息员队伍,落实代理员1022名,信息员2981名,代理案件1289余件,结案满意率为97%。组织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培训,内容包括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方法与技巧等方面,授课老师均为市妇联维权部部长吴崇秋、市五中院法官和江北区调委会人民调解员马善祥等资深维权人士,以案例分析和双向互动的方式开展培训,极大地提高了维权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是推出一批心理关爱服务。联合法院利用流动车载法庭,深入蔡家、柏林等南部山区镇(街)及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通过举办现场审案、法律讲座、现场咨询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为妇女群众提供科学、规范、贴心的专业服务;录制“三八”反家暴专题访谈节目,积极参与“六五”普法和12·4法制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联合工会、共青团、教委等相关部门,组织党政机关、企业、学校、部队等不同行业的单身男女开展联谊活动5场,为广大单身男女搭建幸福平台,丰富业余生活,解决心理困惑,抓好家庭纠纷的源头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