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四个明确”保障困难群众资助参保

24.05.2017  04:53

 

 

   明确资助类型。 明确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对象类型主要是城乡困难群众、困难大学生以及职工医保困难对象,明确这三类人员资助参保相关事宜。

   明确资助标准。 从2017年开始,全区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城乡困难群众、困难大学生及职工医保困难对象给予全额资助;对参加二档的对象按当年一档的标准给予资助,其余部分由对象户自付。对于个人已提前全额缴纳参保费用的对象,采取事后按标准补助的方式给予资助。

   明确时间界定。 集中资助参保,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施年度的上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该阶段资助为批量办理;错过集中参保的中途参保资助,时间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施年度的当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明确资助程序。 区民政局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施年度的上年8月底,将符合资助参保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批量导入医疗救助系统资助参保窗口,区社保经办机构作为集中资助参保对象数据;对9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期间新增的救助对象,由民政局通过医疗救助系统,于每月20日前按月导入医疗救助系统资助参保窗口,交区社保经办机构作为新增资助参保对象数据,确保医疗救助对象获得“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刘君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