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多措并举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23.07.2015  03:44

 

一是统一编制标准。 2013年起,农村学校教师编制统一按县镇标准执行,教职工与学生比小学统一按1:21.5,初中统一按1:16.5的编制标准配备,实现城乡编制标准统一。 二是提高工资待遇。 2014年起,实施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和农村学校教师津贴,根据学校距离县城和镇街距离情况、学校交通便利情况、教师调动流向情况以及学校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对农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给予200元至450元不等的补助,严格执行“在岗享受,离岗取消”原则,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三是优先教师配备。 2012年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新教师全部安排至农村缺编学校任教,优先保障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先后建立和完善了《教职工调配办法》《干部教师交流管理办法》《教育系统人员借用管理办法》《教育系统支教人员管理办法》等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教师的调配、交流,有效激发农村干部教师队伍活力。 四是强化技能培训。 开展音体美等学科教师转岗培训、骨干教师培训、新教材培训、名师报告会等专题培训,培训名额优先保障农村学校,实现农村教师全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