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建立健全“五项机制”切实抓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一是每月排查学校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报送机制。 沙坪坝区教委制定每月1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各校做到日巡查、月排查工作,并建立工作档案,每月28日前,各学校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上报区教委;当月30日、次月5日前,区教委将学校排查整改的安全隐患情况上报区安监局和市教委;区教委综合学校上报情况,制定整治方案,责任分解到各科室,全面落实隐患整改,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是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形成工作协作机制。 沙坪坝区教委积极协调区公安分局校保支队、消防支队、交巡警支队、区安监局、区食药监局、区文广新局等部门,每月定期召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共同商议、解决各学校存在的安全稳定问题,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协作推进新机制。
三是筑牢五位一体安防体系,创建校园勤务机制。 近年来沙坪坝区创建校园安全保工作勤务机制,筑牢“公安校保支队、责任校警、专业保安、学校保卫干部、护校队员”五位一体校园安防体系,构建“街镇、村社—群防群治,校警、保安—专防专治,学校干部、护校队员—自防自治”的校园安防格局。
四是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完善综合治理机制。 在区委综治办的领导下,成立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区教委会同区公安分局、区食药监局、区文广新局、区市政委、各街镇等部门,在学校开学、放假前后等时段,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整治校园周边占道经营、违规经营情况,查处非法营运车辆,检查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网吧等,有效净化校园周边育人环境。
五是联合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健全安全督导机制。 每学期开学,区四大班子分管教育工作领导带队,对各校开学及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区教委每一季度积极协调区公安分局校保支队、消防支队、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等部门,对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等安全稳定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按照“领导包片、科室包干”原则,区教委各科室定期分片区、分学校进行安全工作督查,形成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督查机制,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