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强化“三级”网络建设 加强培训机构管理
02.06.2015 14:47
本文来源: 教育厅
一是政府统筹网络。 建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区长召集区发改委、区教委、区人社局等成员单位,每年定期召开2次全体会议,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二是业务主管网络。 区教委建立和完善“2+3”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体系:“2”是指完善行政许可和年检两个制度;“3”是指建立培训费专户监管、信息公开和委领导、科室定点联系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三项制度。 三是行业协会网络。 成立区民办培训教育专委会,制定专委会议事规则和民办培训教育行业自律公约,建立培训机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行业管理机制。
本文来源: 教育厅
02.06.2015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