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法院入额院庭长一线办案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03.03.2017 20:06
本文来源: 法院
2011年3月2日,重庆市申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佳公司)与重庆九鼎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鼎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重庆新申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申佳公司),后新申佳公司承建了南川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浙商国际商贸博览城。
2013年以来,申佳公司与九鼎公司在合作过程中分歧不断,致使由双方控股的新申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2016年8月24日,申佳公司向南川区法院提起公司解散诉讼,请求解散新申佳公司。因该案涉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如果处置不当,将造成“浙商国际商贸博览城项目无法继续推进,在建工程停滞甚至烂尾”等严重不良后果。
对此,南川区法院高度重视,由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饶川担任审判长,与民二庭副庭长袁经盛和孙琳共同组成合议庭亲自审理该案。
在审理过程中,南川区法院积极组织申佳公司和九鼎公司到庭进行调解,并邀请熟悉该案的商贸物流园区负责人参与调解。合议庭向双方当事人详细分析案件情况、耐心剖析解散新申佳公司的利弊,双方当事人经反复磋商后基本达成了调解意见并于2016年10月10日申请撤回起诉。
但事隔2月之后,申佳公司再次向南川区法院起诉请求解散新申佳公司。
眼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再次出现意外干扰,作为南川区法院首批员额法官的副院长饶川再次主动挂帅并具体承办该案件。为彻底化解双方矛盾,饶川副院长深入调查掌握申佳公司再次起诉的原因。
经调查,原来在具体落实调解方案过程中,因九鼎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该公司内部一股东在苏州法院的案件引发内部争议,致使原调解方案无法继续履行。饶川副院长远赴苏州法院了解详细情况后,召集申佳公司和九鼎公司全部股东进行调解,最终以申佳公司收购九鼎公司在新申佳公司大部分股权的方式妥善处理了九鼎公司内部矛盾、九鼎公司股东和申佳公司的矛盾,案件最终圆满解决。 来源:南川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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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2017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