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法院:4个案件10分钟审结

02.05.2017  22:42

近日,南川区法院集中审理了4个刑事案件,1件交通肇事案、3件危险驾驶案,前后用时10分钟便全部审理完毕。这是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南川区首次尝试集中审理。

与以往不同,4个案件的庭审均适用速裁程序,由独任法官审判,并且简化了出庭流程,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起诉书概述了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经过庭审,法官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作出判决。

审理上述案件的刑庭庭长郑文华说:“原先像此类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单个案件庭审一般在20分钟左右。现在我们适用速裁程序,按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要求,几分钟就可以审完。”

自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南川区法院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联合公检司等部门出台试点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细则明确了制度的适用范围,规范了办案流程。公安机关侦查时应当告知嫌疑人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检察机关应当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让嫌疑人签署具结书;法院视情分别适用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实现简案快审。此外,还建立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法律援助机构在人民法院、看守所设立值班律师工作站,按照方便当事人的原则,安排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南川区法院探索建立“一核实三告之”制度,即:对未被羁押的被告人,开庭前要求被告人带上身份证明,书记员和承办人反复核对身份,防范代人顶罪,冒名顶替;制作了《适用速裁程序权利义务告知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告知书》《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告知书》等格式文书,在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将以上文书一并送达给被告人,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各项权利。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了办案有效提速和量刑依法从宽,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促进司法公正。”郑文华说。

来源:南川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