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发布会 | 疫情期间实行“即参即享” 保证患者即时享受医保待遇
19日,在重庆市第56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仲姝婕介绍,疫情防控期间,市医保局按照我市“支持企业40条”中第27条等工作要求,采取多种举措,全力确保患者医疗保障落实到位,全力为企业稳岗减负。
仲姝婕说,为了保障定点医院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需要,全市除了给医疗机构正常每月结算支付以外,还动态地及时向定点医院拨付了新冠肺炎诊疗的专项预付金,截至目前,市、区县两级累计给定点医疗机构拨付到位预付金1.6亿元。对于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未及时参保的,疫情期间实行“即参即享”,保证患者即时享受医保待遇。将新冠肺炎疑似和确诊患者参照单病种模式进行医保结算,所有诊疗药品、诊疗项目不受医保目录限制,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对异地新冠肺炎患者,无论是否已参加医保,无论是否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无论诊疗定点医院是否与国家医保异地联网平台联网结算,我市一律实行先就医后结算,诊疗费用由医保预付金先行垫付。疫情期间,对我市在市外异地就医的确诊新冠肺炎参保患者,实行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据介绍,疫情期间,我市实施治疗药械挂网绿色通道:属于我市挂网目录但未挂网的新冠肺炎诊疗急需药械,药械生产企业可随时申请挂网或直接挂网,医疗机构按市场价格采购;对供应短缺用药,医疗机构可通过交易平台备案采购。简化谈判药品使用程序:对于国家谈判药品,由经治医生评估,科室负责人审批报医院医保办备案。加强治疗药械保供稳价监测:对疫情期间不合理涨价、配送不到位的单位,从严处理并纳入我市药械招标采购黑名单。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韩政 李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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