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奉节县分别查获重大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黑窝点

23.12.2014  23:04

 

12月7日,铜梁区在侣俸镇玉林村原德安小学查获曾仲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现场查获生产机械设备1套,烟火药1.06公斤,亮珠2.24公斤,600粒成品半成品。12月16日,奉节县兴隆派出所在龙桥乡村民曾学文家捣毁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查获一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设施设备、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烟花成品157件,生产设施设备10台,半成品烟花筒子120件,鞭炮筒子250件,自制引线2箱,引线1.5万米,已装药烟花爆竹200斤;生产原材料: 各种化工原料500斤,黑火药6斤,生产用纸2吨,湖南商标彩纸200斤。

上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如未及时查处将给人民生命安全带来不可想象的后果,经查上述生产设备均是湖南不法商供货和提供技术培训,铜梁区当事人称:因观看电视广告与湖南不法商联系,在荣昌县、铜梁区一些乡镇发现有人想申请办厂和咨询购买设备,望各区县引起高度警惕,按照冉局长“细查、严打、重罚”的要求,立即组织排查,防止因不良广告误导诱发非法生产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