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县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县

25.10.2016  02:04

  一是严守耕地、林地和森林三条红线,1—9月完成营造林13.93万亩,完成义务植树204万株,全县耕地保有面积75.375万亩,林地保有面积301万亩,森林保有面积215万亩。二是坚持生态立县、生态优先,大力发展特色文化休闲旅游业、特色效益农业、特色生态工业等特色产业。三是深入实施五大环保行动,切实改善辖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四是健全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环境执法案件移送机制。1—9月,实施查封扣押案件5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3起,其中刑事案件18件。五是初步划定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完成15家企业排污权交易,排污权交易金额达120余万元;采用PPP模式,有序推进全县20座污水处理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