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四举措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4.12.2016  02:36

  同步建立。将建立党组织作为社会组织新登记注册的硬指标,不具备条件的,组建联合党组织。目前,单独组建党组织47个、联建25个,党组织覆盖率达70%。

  严格考核。制定《丰都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对社会组织年检内容,对考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党委书记分别发放150元/月、200元/月、300元/月的工作津贴。

  能力提升。将社会组织组织建设、教育管理、活动开展等党建工作纳入示范观察点打造、“品牌社会组织评选”、等级评估指标体系,通过通报表彰、励扶持资、免于年检、优先承接公益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经费保障。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10名党员以内每年补助2000元、10名党员以上每增加1人增补1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社会组织党组织所缴党费,作为党建经费予以全额返还。社会组织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3‰”的比例提取党建工作经费,予以税前列支。(孙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