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开展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专项督导

27.12.2016  03:31

 

  一是督查对象明确。 石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32名专职督学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121所学校留守儿童进行全覆盖关爱、拉网式督查。其中,督查中学18所、小学68所,村小及教学点34个,特校1个,涉及留守儿童1.25万人,其中,男童6613人,女童5884人。

二是督查内容明确。 实地了解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相关文件落实情况。核查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照料、学业辅导、心理抚慰、权利维护”等四项服务实施情况。督查农村留守儿童基础数据名册、结对帮扶工作制度、困境留守儿童基础数据及帮扶制度、措施等重点群体关爱情况。

三是督查要求明确。 督导组严格对照专项督导指标体系,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成因,采取有效措施,边查边改,督促各校整改落实,不断提升关爱服务水平。

四是督查标准明确。 专项督导严格按照《石柱县中小学(幼儿园)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量化考核标准》执行。《量化考核标准》分四大块,总计100分。其中,建立信息系统和信息报送制度等基础工作10分,硬、软件建设20分,生活照料、学业辅导、心灵抚慰权益维护等关爱服务60分,日常管理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