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清流镇建立健全干部廉政档案

11.05.2015  12:40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和村(社区)干部管理,充分了解和掌握镇、村干部的基本情况,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荣昌县清流镇通过三举措建立健全镇村干部基本情况和廉政档案信息,切实加强干部的廉政管理。
      收集廉政档案要素。镇机关二级班子以上人员(县管领导干部除外)、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村(社区)委员会主任。明确应报告个人事项的具体内容:干部及家庭主要成员的基本情况、干部奖惩情况、个人收入情况、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及兼职持股情况、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嫁娶事宜的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从业情况等十三个方面的内容,基本概括了考察、鉴定干部所需的情况。
      审核廉政档案信息。档案信息初步建立好后,为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客观,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针对当中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再报主要领导审核。档案信息审核通过后,由镇纪检工作人员负责廉政档案的管理和备份,在整个过程中,工作人员将档案内容按件整理归档、分类排列。为了提高查阅和完善档案信息的效率,在建立纸质档案的同时,建立完备的电子档案。
      严格廉政档案管理。制定了干部基本情况和廉政档案信息更新、维护管理、查看借阅、报送移送等相关配套的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如有情况发生变动时,干部应主动请示调整档案信息,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更新完善档案内容,实现廉政档案的真实、全面、可靠。干部基本情况和廉政档案信息可为个人年度考核、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业绩评定、表彰奖励提供依据,有效加强了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另外,在推荐、提拔、任用干部时,能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方面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