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转走男友5000元 分手后男方随即报警称被偷

26.12.2015  09:20
【摘要】 20日,家住九龙坡区杨家坪的男子李南(化名)的银行卡被女友转走了5000元。几天后,两人分手,李南随即向女友索要被她转走的5000元。25日,李南因索要不成而报警,称自己遭遇盗窃。

  商报记者 代庆

  重庆商报讯 20日,家住九龙坡区杨家坪的男子李南(化名)的银行卡被女友转走了5000元。几天后,两人分手,李南随即向女友索要被她转走的5000元。25日,李南因索要不成而报警,称自己遭遇盗窃。

  25日凌晨2点,九龙坡区杨家坪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对方称自己遭遇盗窃。民警赶到现场,只见报警人李南正和前女友罗舒(化名)为了5000元钱而争执不休。原来,李南的银行卡是绑定在罗舒的支付宝上的,20日,罗舒用自己的手机通过支付宝转走了5000元。可几天后,两人却分了手,李南便向罗舒索要被她转走的5000元,罗舒觉得很委屈,不愿把钱给李南,两人为此吵了起来,李南一时情急便报了警。

  民警认为,罗舒的行为不构成盗窃,她和李南的争执属于民事纠纷。最后,民警对双方进行了劝导,建议两人协商解决,若实在协商不成,可走司法途径。

  律师说法

  男方授权女方消费 不构成盗窃

  重庆豪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邱胜奎认为,如果女方是趁男方不注意,在没经过其允许的情况下,拿走男友手机、打开支付宝转走钱,即属于盗窃。但在此案例中,男方将银行卡绑定在女方支付宝上,即视为男方对女方消费的授权,而女方是用自己的手机把钱转走的,故其行为不构成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