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撞坏公共设施,这位司机大哥以为自己跑得落啊?
08.04.2020 12:21
本文来源: 重庆晨网
江北交巡警消息
发生交通事故
撞坏公共设施怎么办?
跑!
那是绝对要不得的鸭
不信?
那反面教材上一课
3月30日
石马河勤务大队接群众报警
称其公司负责维护的
“江北监控05100070”号设施
被肇事车辆撞倒
监控杆、智能机箱、监控镜头全部损毁
办案民警随即
调阅大量监控视频
仔细排查线索
还原了事发全过程
2020年3月28日零时19分许
一辆红色的SUV自大庆村立交桥
驶往鸿恩寺隧道方向
经过大庆村立交桥后
车辆突然失控
向右前方加速行驶
最终撞上公交站边上的监控设施
事故发生后
驾驶员罗某并未第一时间报警
及联系保险公司
而是选择
逃
逃
逃
最终
罗某因驾车时
有其它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及涉嫌肇事逃逸
被依法 记14分
罚款1200元
其车辆 维修费用3000余元
及 监控设施维修费用17000元
均将由其 个人买单
蜀黍温馨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
请第一时间报警
不要心存侥幸
更不能逃逸
以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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