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重庆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协同创新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建议》(第0459号提案)收悉,经我委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积极探索推动协同创新
协同创新作为一项复杂的创新组织方式,通过突破创新主体间的壁垒,能够有效汇聚创新资源和要素,充分释放 “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活力。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协同创新工作,在推动协同创新、促进产业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是加强协同创新的顶层设计,形成了有利于协同创新的制度环境。近年来,我市将推动协同创新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推动出台了一批有利于协同创新的规范性文件。2014年,市政府印发《重庆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将“政产学研协同创新”作为八大改革任务之一予以安排部署,强调“建立企业主体协同创新机制。加快引进和培育具有国际眼光、战略思维的创新型企业,支持大中型骨干创新型企业牵头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基地,聚集产业发展所需的人才团队,开展以新产品研发为载体的协同创新”。强调“建立服务企业创新的高校科研体系和创新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网络与终端、高端装备技术等市级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探索建立支撑协同创新的高校专职科研队伍,完善协同运行机制,广泛吸纳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等创新资源开展协同创新”。2015年,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47号),明确对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并实现成果在渝成功转化的重大研发项目,按技术合同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明确在评定工程类副高级以上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企业工作1年以上或进行过产学研项目合作开发的人员。2016年1月,市政府颁布《重庆市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00号),明确提出“市、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引导企业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联合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实施技术创新项目,创建技术创新团队和机构,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二是市级部门结合实际各展所长,扎实推进协同创新取得积极成效。市发展改革委面向产业技术创新,鼓励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领先地位的企业,联合有关研发机构、院所,构建多角色、网络化、开放性的协同创新平台,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市财政局把“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作为重要的支持方向,安排预算1亿元,设立了重庆市产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市经济信息委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和创新需求创建开放式、协同式创新创业平台,优化配置技术、装备、资本、市场等创新资源,构建形成以龙头企业为核心、高校院所积极参与、辐射带动中小微企业成长发展的产业协同创新生态群落。市教委实施高等教育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大力推进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开展协同创新模式探索和体制机制改革,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布局建设各类协同创新中心45个,涉及新能源、通信工程等20多个领域。市科委深入推进科研项目、科技经费、科技金融等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动科技资源支持协同创新,搭建科技服务云平台、科技资源共享基础平台、技术创新导航专利平台等“三大公共服务平台”,设立各10亿元规模的3支引导基金,完成引进和培育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等新型科技研发机构103家,建设各类众创空间405家,聚焦先进制造、互联网、大健康及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实施了一批主题专项,有力地促进协同创新,加快产业发展。市人力社保局依托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引导建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高层次人才组成的多学科协同创新平台,推动研发技术与批量生产技术、创新产品与市场化的对接,通过设立海外留学生创业园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发展。
二、我市推动协同创新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推动协同创新、加快产业发展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正如贵委所分析的,我市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滞后、结构不合理,R&D人员对协同创新的参与度和产出低,协同创新对产业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不明显,全市协同创新的现状不容乐观。特别是在推动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上还存在不少弊端,诸如各方面科技力量自成体系、分散重复、整体运行效率不高,科技宏观管理各自为政,科技资源配置方式、评价制度等还不能充分适应科技发展新形势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阻碍了协同创新水平的全面提升。
你们对全市协同创新的现状把握很客观,对存在问题的分析很深刻,提出的建议富有建设性。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有关部门均表示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全市有关创新规范性文件过程中,认真吸取你们提出的建议,切实加强协同创新的顶层设计,不断夯实协同创新的基础条件,争取将全市协同创新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市发展改革委明确将在《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指导下,在年度计划中加强对协同创新重大项目的衔接,纳入市级重点项目予以关注。市科委也将在牵头制定的推进西部创新中心建设的规划或意见中强调推动协同创新,在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中大力推动协同创新。
三、下一步推动协同创新的主要措施
“十三五”是我市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西部创新中心”的奋斗目标。协同创新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创新模式,必将对全市经济社会的创新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全市将以机制建设为切入点,坚持企业主体、协同创新原则,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强化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推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合作,促进各类创新资源合理流动,着力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一)探索部门联动的协同创新机制。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分配由行政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由偏重供给导向向偏重市场导向转变、由事前支持向事后补助奖励转变。一是建立健全科技部门、经济部门、行业部门协同创新机制,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西部创新中心为契机,强化科技部门的综合管理职能,形成统一目标和统一任务,避免自成体系、各自为政。二是建立科技项目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形成对发展战略规划、重大科技政策制定、重大科技制度调整和财政科技经费预算安排等科技发展宏观决策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咨询、征求行业部门、领域专家等各方面人士意见,加强顶层设计,形成将战略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转化为科技创新目标的机制。
(二)建立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一是通过购买服务、奖励性后补助等方式,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同创新中心等合作研发产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引导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积极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二是大力培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对服务绩效优秀的国家级、市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通过后补助的方式给予一定扶持。
(三)健全以企业为核心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是鼓励企业自主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相关部门对企业创新绩效一定后补助;对产业目标明确的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均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组织实施。二是做大做强一批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承担重大科技任务。三是优先在行业骨干企业布局研发基地,推进企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基地建设。
(四)完善科技投入激励创新的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技术创新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财政科技资金支持机制,重点支持产业技术进步和企业技术创新。一是支持由企业牵头开展产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探索对产业化目标明确的首台(套)、新产品等科研项目实行“后补助”。二是建立对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民生事业发展的应用基础研究、公益性科研机构的稳定支持机制,逐步提高基本科研业务费保障水平,支持从事公益性研发的高层次人才或团队开展自主选题研究。三是建立权责明晰、各负其责、运转高效的科技经费管理和问责机制,强化项目承担单位的法人责任,加强监管服务,启动建设科技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和信用制度,管好用好科技经费,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创新评价结果的机制。一是完善以科研能力和创新成果为导向,涵盖素质、能力、绩效等内容的人才分类评价标准。丰富和改进同行评价、绩效评价、“以考代评”等评价方式,形成科学、动态的面向产学研各类科技人才的评价制度,畅通科技人才成长渠道,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完善注重创新实际贡献的成果评价机制。建立创新成果分类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操作规范和创新成果评价责任机制,应用研究由用户和专家等第三方评价,着重评价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成果的突破性和带动性;产业化开发由市场和用户评价,着重评价对产业发展的实质性贡献,推动形成市场评价、专业机构评价和政府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创新成果评价体系。
此复函已经李殿勋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贵委有什么意见,请反馈在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5月9日
联 系 人:何平
联系电话:18996270960
邮政编码:401147
地 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
(回执请寄市科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