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司法局“三举措”大力规范村(居)调委会建设
15.09.2015 19:55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为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工作,今年以来,秀山县司法局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村(居)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有力地打造了基层维稳阵地。
一是选好配强人民调解员。该局积极与村(居)、街道对接,按照村(居)两委人员进调解委员会不超过60%的要求,将责任心强、有一定工作经验、热心于人民调解工作的两委人员安排到村(居)调委会来。同时,吸收村(居)有法律素养、懂政策法规、有一定威望的退休老教师、退休法官、退职老干部200余人加入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扩大调解员范围,提升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效率与水平。
二是规范软硬件建设。按照“六统一、五有、四制度、三表”的工作规范要求,对全县267个村(居)、社区调委会的设置进行了统一规范,包括徽章、标识、制度上墙等,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工作制度、工作台帐、调解文书格式等,统一了标准和要求。还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辐射作用,在该县孝溪乡檬子村、中平乡中寨建规范化调委会。
三是强化调解业务培训。司法所每月组织村(居)调解主任例会,分析讨论村(居)矛盾纠纷的新情况和新特点,以实务培训的形式不断强化矛盾排查和化解的能力。结合全县实际,先后组织开展了老马工作法集中培训活动,700余调解员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组织参加市局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实务暨多元化条例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5.09.2015 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