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司法局“三举措”提升人民调解成功率

23.03.2016  18:41

    一是主动介入化解纠纷。目前,全县共建立完善各类调解组织394个,建立“善和调解室”17个,人民调解员 2095人,人民调解规范化、人民调解员培训、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均达100%。将调解服务延伸到村居各个角落,通过人民调解员收集问题线索,动态掌握矛盾纠纷发生情况,及时主动介入,开展纠纷调解,力争将社会矛盾发生率降到最低水平。

      二是多方联动解决纠纷。在处理问题复杂、调解难度大或涉及多部门的矛盾纠纷时,通过整合调解力量,协调公、检、法、劳动等部门联动调处共同应对处理各种争议和复杂纠纷,及时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矛盾不出村、大问题不出乡,复杂疑难问题不出县"的工作目标。

   三是定期排查预防纠纷。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发挥三级调处网络作用,充分依托和发挥村居干部、基层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联系群众,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每半月开展矛盾纠纷隐患的排查摸底,及时搜集、动态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源头,在一线遏制消除矛盾纠纷苗头。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介入、早解决。

      今年以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接受各类矛盾纠纷共2121件,调处2105件,调解成功率达9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