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司法局“三机制”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

27.07.2017  14:23
一是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素质。制定《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年度学习计划》,定期开展司法助理员培训活动,组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一同参加业务技能评比活动,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除必须掌握应知应会基层司法行政业务技能外,还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主动学习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及时更新法律知识,正确处理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二是工作考核机制,提升司法所工作服务水平。组建工作督查考核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到个乡镇(街)司法所开闸实地检查工作,除按月报进度、按季度报自查、按年报总结外,还要求司法局和当地党政领导经常听取司法所工作汇报,便于及时发现并指出问题,最终将考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依据之一。
    三是严格考评机制,规范管理职工工作秩序。制定下发了《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干部职工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安装人脸识别考勤机,完善考评机制。明确规定了考核对象包括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求所有考核对象依规定按时打卡上下班、事假病假依程序实行网上申请或提交请假条请假等。同时安排办公室具体人员做好平时记录,并以此作为干部职工年终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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