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司法局“12345”思路认真落实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06.02.2015  16:25
      2月5日上午,忠县司法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再次学习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林育均的讲话全文。党组成员争相讨论发言,并按照市局要求,结合忠县实际,拟定了2015年“12345”工作思路。

  一是明确一个目标。党组决定进一步做实工作实绩,巩固成绩、稳中有升,力保全市执法执业综合目标考核优秀等次,保持县综合目标考核荣誉、并向一等奖冲刺,努力推进“库区领先、重庆一流”目标的实现;全面提升司法行政业务能力,重点突出在法治建设、社会维稳、法律服务、创新治理方面的作用,司法行政工作让党和政府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巩固在民调当中取得的成绩,采取有力措施,力争民调各项指标排名齐头并进。

  二是突出党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两个重点。加强党组织建设,摆正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强化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切实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的建设,抓好制度完善,抓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注重干部培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

  三是夯实三大建设。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回头看”为载体,深入查找目前规章制度在内部管理和服务群众中的不足之处,加强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充分发挥制度在现代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的服务社会的水平和能力。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宗旨教育,树立“五有”群众观,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开展反“四风”专项行动、全面贯彻全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和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实施“一岗双责”,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守道德和法律底线,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改革创新、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结合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于耳,红线常记于心。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以“三基”建设为基石,坚持“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流”的工作方向,从政策上向基层倾斜,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努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争年内完成野鹤、石黄等2个所的办公用房建设,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扩大规范司法所、模范司法所的数量。充实基层司法所人员。用好用完现有的政法专项编制,合理优化司法所人员结构。加强干警业务素质建设。坚持月(季)学习制度,以会代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专家、学者、专业从业人员开办各项业务技能讲座;派遣工作骨干参加司法行政业务培训、到周边区县学习先进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干警的整体业务素质和能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机关、司法所司法行政信息化网络建设,推进信息化深度应用,加强网上信息发布、网上办公、网上执法、网上办事、网上服务,不断提高工作效能。     

  四是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六五”普法规划,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深化普法示范工程,增强民主法治观念;坚持抓好“法律八进”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守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进一步创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的途径,追求学法的成效,力争一年一度的普法考试由纸质卷升格为网上考试;要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方式,充分发挥老年大学、县文体艺术团等在法宣工作中的作用,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普法宣传;开展针对农村和农民工的专项普法活动,充分探索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流动人口、下岗职工、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个体户等的普法新途径;探索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主动吸纳聘请社会上法学专家、法律从业者组成巡回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面向部门、镇乡、村(社)定期开展法制讲座,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二是做好安全维稳工作。一是加强基层人民调解、信访维稳工作。加强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刘玉美工作法”和“老马工作法”,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应调尽调,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乡),矛盾不上交”,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探索成立物业纠纷、建筑纠纷、水上矛盾纠纷调委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各行各业中的矛盾纠纷化解作用。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管理。协调县委政法委牵头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例会,加强各部门间的分工合作、协调配合;全面有效实施《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化严管、普管、宽管三种分类管理模式的监管措施,充分凸显宽严相济的刑罚执行政策;充分发挥矫正帮教服务中心职能作用,认真开展集中教育、分类教育、个别教育,解矫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继续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刑释人员再就业培训;再创两个安置帮教基地,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有业可就。进一步加强指导乡镇对重点帮教对象的必接必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重新违法犯罪。三是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实施“五主动”工作措施,拓展法律服务机构服务政府、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途径和方式。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公证处和基层法律服务组织管理,发挥协会自律作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不断提高整个法律服务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律服务队伍。加强服务重点指导。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引导法律援助中心、公证、鉴定、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多做公益事业,多为社会稳定作贡献,积极投身“22+6”民生实事和全市8件大事、“打非治违”、“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积极关注投身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示范县创建,高效提供法律服务,及时处理各类问题。加强服务民生指导。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经济困难群众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和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军人家属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加强法律援助法规宣传,深化“法律服务进万村”活动,为“农户增收工程”等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加强执法执业的指导。加强公证、鉴定、律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案卷的质量检查,推行“阳光执业”工作举措,进一步扩大当事人回访面;法援中心严格审核,继续实施法援案件“四制”工作措施(质量通报制、疑难案件讨论制、重大案件回访制、办案人员培训制),进一步调动援助律师办案积极性,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服务团职能发挥。继续发挥忠县工业园区重点企业法律服务团、忠县政府法律服务团、忠县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服务团作用,积极拓展经济建设重点领域专项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律师顾问团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问诊把脉,保驾护航。四是做好创新治理。深入推进片区中心司法所改革,在已建有7个中心司法所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中心司法所改革,合理调配,将剩余司法所纳入中心所范围,充分发挥片区中心司法所的联动作用,更好的服务辖区群众。由基层科牵头制定中心司法所业务工作考核细则,规范中心司法所、人员、经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管理。继续打造全市唯一的女子司法所,从司法所干警的业务培训、物资装备等方面给予支持,更加注重女子所的工作实绩,加强对外宣传力度,力争成为一张司法行政工作的“名片”和“亮点”。加强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合理安排各部门信息宣传调研任务,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信息网络作用,畅通信息渠道,注重发挥信息工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作用;重视对外宣传,加强宣传策划,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效果,大力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的知晓度和知名度;注重网宣舆情信息队伍人员的培养、学习、培训,力保网宣工作保持全县领先的现有成绩;加强重点课题和专项工作调研,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调成果的转化,充分发挥调研为决策服务的功能。

  五是解决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解决干警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将“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干警日常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实施工作业绩季度通报制的同时实行督查督办制度和个别谈话制度,加强干警的责任心意识和职业认同感,让各部门业务工作稳步推进。二是解决干警业务素质不高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各类教学手段,加强对司法所业务知识的指导,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鼓励对口帮扶和组建小组学习讨论制度,鼓励年轻干警参加学历考试或司法考试。三是解决社区矫正执法不严的问题。主动加强与县检察部门的联系,加强执法监督,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要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矫正对象的直接监督,不定期抽查矫正执法情况,注重重点人员的矫正执法效果,严防、杜绝重新犯罪现象。四是“阳光”考核的问题。加强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客观公正的对干警的工作业绩进行平客观评价,充分征求局领导、中层干部、干警和服务对象对干警的意见和建议,不搞“一言堂”,将对干警的考核评价置于阳光监督之下,真正做到奖勤罚懒。五是解决机关警车管理的问题。针对有反映的机关警用车辆非上班时间停放在非公作区域有公车办私事嫌疑的现象,党组决定在机关所有警车上安装GPS卫星定位装置,彻底杜绝公车私用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