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四严”举措 力保节后复工复产安全

13.02.2017  15:01

为确保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近日,忠县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四严”举措力保节后复工复产安全。

一是严格验收责任。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企业复工复产检查验收清单》,负责所辖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检查验收工作并承担责任,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复工复产责任的落实。

二是严格验收程序。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企业申请—乡镇政府初验—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县安委会备案”的程序进行验收,验收意见必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是严格标准条件。对照法律法规要求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落实各项标准要求,按照复工复产验收意见书的项目,严格核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四是严格监督执法。对不符合复工复产要求的企业,一律不准复工生产,对未经验收擅自复产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