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县司法局“四举措”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05.08.2016 13:37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抓网络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镇、村(社区)、组四级人民矛盾纠纷排查网络,特别是在矛盾易发和多发地带成立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不留处理矛盾纠纷的空白点和真空带。
二是抓队伍建设。首先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准入门槛,所选拔聘用的调解员必须公道正派、有威望、有热心、有文化、懂政策、懂法律。其次加强业务培训,本着分级培训的原则,逐层展开,即县局培训乡镇,乡镇培训村组调解员,一级培训一级,使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水平得到整体提高。
三是抓排查化解。坚持方式创新,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实效性。指导乡镇、村调委会推广“流动调解”和“调解工作包”工作方法,深入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及时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收到了“调解一案、普法一场、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同时,坚持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了“走访”活动。全面掌握了解社情民意,真正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
四是抓法律疏导。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监所、进中介“法律八进”活动,着力抓好困难家庭、农民工、企业职工、农村养老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突出社会矛盾化解,做到一手抓法律服务,一手抓法制宣传,相互促进,推进群众依法维权。积极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力量参与到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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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2016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