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法院四举措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

28.05.2015  14:08
  近年来,黔江区法院在注重实效上下工夫,依法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审理调解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开通绿色通道,加强司法救助力度。对追索劳动报酬的务工人员,一方面积极做好他们的情绪疏导工作,一方面给予及时有效的司法救助,对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确保农民工打得起官司。在区人力社保局设立市内首个追索劳动报酬巡回法庭,同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开通绿色通道,及时了解案情并进行诉前调解,对诉前调解不成、但符合条件的案件,快立、快审、快执。

  强化诉调衔接,建立纠纷速处机制。加强与民间调解、行政调解组织的诉调对接,及时沟通问题,对于劳动监察、公安部门和其他调解组织发现的涉嫌严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提前做好案件的衔接和沟通,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对所有诉讼案件委托调解组织诉前先行调解;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简化程序,畅通渠道,及时执结。

  “出重拳”保执行,严厉打击欠薪行为。在执行阶段加大执行力度,案件承办责任到人。对有能力履行而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通过多方媒体曝光老赖、司法拘留、对涉嫌拒执罪案件坚决移交公安机关等执行“组合拳”保障农民权益。对已经到位的执行款,简化审批发放手续,高效快速地将执行款物兑现到位。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构成刑事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主动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农民工比较集中的企业、工地、厂站等场所开展法制宣传,主动解疑释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咨询服务,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引导农民工合理表达诉求,有效降低诉讼风险。同时,加强与相关在建企业和其他用工单位的沟通联系,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并针对个别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单位,通过采取思想教育、阐明后果等方式督促用工单位及时主动兑现农民工工资。 来源:黔江区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