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司法局“四个坚持”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群众满意度

02.07.2015  18:07

一是坚持贴近需求,应援尽援。坚持把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未成年人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畅通农民工讨薪和工伤案件“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截至6月,法律援助中心已为550名进城务工人员、20名残疾人、53名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二是坚持优先调解,降低成本。坚持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法律援助的全过程,积极采用诉前调解或和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实现尽援优援。截至6月,全区有328件法律援助案件是通过人民调解、劳动仲裁等非诉方式解决的,占比52.3%,大大降低了援助成本。

三是坚持标准管理,提高质量。实现援助案件统一标准、受理条件统一标准、办案人员统一指派、案件质量统一监督检查。坚持开展定期回访、案件抽查、旁听监督等,加强对办案质量的监督掌控。今年以来,中心已对回访190名受援人,满意率达到100%。

四是坚持分类宣传,营造氛围。根据不同服务对象,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工地、企业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利用“三八”、“五一”、重阳等节假日,开展针对妇女儿童、农民工、老年人等重点对象的专项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