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切实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

19.02.2016  23:54

 

一是抓好普法宣传,增强法律意识。 落实“六五”普法工作要求,多形式、多渠道向社会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其中,“12·4”法制宣传日发放传单5万余份。坚持“法制进校园”,完善法制辅导员聘请制度及师生学法制度,全县共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87名,组织法制讲座170余场;加强校园法治阵地建设,与垫江监狱配合,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1个。坚持“法制进家庭”,条件具备的,通过QQ、手机短信等平台“送法到家”,条件不具备的,以宣传单、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让学生“带法回家”,做到“全面普及,不落一家”。

二是强化执纪监督,肃正教育行风。 先后出台《垫江县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垫江县中小学校长管理意见》和《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约谈校级干部94人次,3名校长现场述责述廉。切实强化执纪监督,2015年作出党纪政纪处分7人,师德师风一票否决5人,取消2名教师职称申报资格,对11所学校校长或分管行政诫勉谈话15人。

三是坚持依法治校,保障师生权益。 优化育人环境,合理规划,制定《垫江县中小学(含幼儿园)布局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依法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实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7个,建成桂北小学,开工建设桂东小学、长龙中学、牡丹中学,改建学校食堂12所,建成教师周转房237套;主动协调公安、工商、城建、文化等部门,依法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坚持校务公开,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切实推动教育角色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打造公平、和谐教育环境,全面加强非法民办幼儿园和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清理整顿,累计下发停办通知书30份、整改通知书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