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多措并举严厉打击拖拉机违法行为

30.12.2014  19:53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农办机〔2011〕30号)精神和《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渝农发〔2011〕175号)要求,沙坪坝区农机主管部门迅速部署,强力助推,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查活动,严厉打击拖拉机违法行为。

        一是采取“通知告、镇村促、交警查、电话宣、上门办”等式,扎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告”即每月初以通知、函向各镇(乡)农业服务中心或交安办、交警支队通报当月应检拖拉机车牌号及机主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镇村促”即各镇(乡)农机员、村(居)干部根据通知,及时提醒、劝导、督促到期应检拖拉机机主参加年检。“电话宣”即以电话形式对到期应检而未检拖拉机机主进行相关法律、安全教育,说服、警示机主参加年检。“交警查”即发挥交巡警拥有执法权的优势,及时查处个别不听劝诫机主。“上门办”即对个别确有困难的机主上门全程帮助办理年检。

        二是采取“坐站、到镇、  进村、  入户、  下田”等方式,重点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坐站,就是开通农机安全“110”服务热线,落实农机安全值班人员,随时与镇(乡)、村(居)加强联系,提供服务,掌握农机一手信息,迅即组织人员处置农机突发性事故。到镇(乡),就是组织人员分赴各镇(乡),了解、检查、指导专项治理工作,对各镇(乡)农业服务中心提目标、下任务、讲要求,增强各镇(乡)农机主管部门安全、责任意识,形成共同治理的合力。进村(居),就是与各镇(乡)农机主管部门一道,到重点乡村路、村(居)主要路口查处治理。入户,就是到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宣传农机安全生产常识,建立农机安全生产义务宣传员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喉舌作用,带动广大农机户自觉安全生产、按规作业。下田,就是开好田间小型农机安全生产现场会,讲解规范、示范流程、强调重点,提高机手操作意识。

        三是开展联合执法,查处拖拉机违法行为。贯彻落实全市“5.23”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宣传”四大行动,实现重特大、较大道路安全交通事故为零的目标,按照沙坪坝区政府安排,从6月起,与区交巡警支队、安监局、路政管理局、市政园林局等展开了为期90天的道路安全联合执法行动。借用交巡警、路政的公路执法权,强化违章拖拉机查处,严厉打击拖拉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共查处本地、外地拖拉机驾驶人违法行为20余次。使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交通守法意识和文明意识得到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