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万名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示范培育需求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为强化引领示范作用,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深入实施,2018年,农业农村部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在全国范围内,分行业开展新型职业农民示范培育工作,其中,农机化行业开展“万名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示范培育”,分配给重庆的培育任务为350人,根据委领导指示和科教处要求,现就培育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
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学习能力的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原则上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年龄在55周岁以下。
近三年已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的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不得申报本次培育。
二、培育方式
(一)集中培训。2018年10-11月分期安排到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农业—026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渝北培训鉴定基地开展理论和实践教学。
(二)生产实践。根据农事季节,在集中培训前后安排学员开展生产实践。
(三)生产指导和跟踪服务。集中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分片或单独对学员进行生产指导与跟踪服务。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认真、负责、及时摸清本辖区培育需求,遴选符合培育对象条件的人员,会同科教科或农广校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近3年是否重复参训),并于7月16日16:00前,将《万名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示范培育需求调查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市农机推广总站科教科,联系人:胡敏17729611926 王明明1778317608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培育经费市级根据培育任务下达相应区县,再由各区县按规定标准上交培育承办单位(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农业—026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渝北培训鉴定基地),按规定用途使用。
附件:万名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示范培育需求调查表
市农委农机综合处
市农机推广总站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