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2014年殡葬改革工作成效明显

10.01.2015  01:36

  一是重新调整火葬区范围。出台《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十二五”期间火葬区域的通知》,“十二五”期间火葬区调整后,火葬区域人数占到全县总人口40.04%。

  二是规划设立乡镇殡仪服务站。乡镇殡仪服务站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乡镇或村(居)进行监督管理,县民政局负责业务指导,在核定的区域内从事殡仪服务相关业务,集中办理治丧活动。目前已设立7个殡仪服务站。

  三是全面规范治丧秩序。出台《奉节县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党员干部带头推行殡葬改革;开展豪华墓超标准墓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治丧秩序27次;实施殡葬惠民政策,免除123名困难群众基本丧葬费用18.45万元。

  四是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成兴隆镇石乳峰纪念园公墓、康乐镇三宝山公墓、夔门街道袁梁公墓,太和良家村和云雾红椿集中安葬点建设。拟建城市公益性公墓,占地88亩,计划2016年投入使用,设计墓位10000个。(刘书行 雷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