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农委副主任杨通友带队开展禁渔期检查

01.03.2016  19:21

      为进一步强化禁渔期宣传效果,严厉打击销售、收购、加工在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的违法行为,实现“江中无渔船、船上无渔网,市场、餐馆无河鱼”的管理目标。2月26日,酉阳县农委副主任杨通友带领渔政站执法人员对酉阳时代大酒店、酉阳酉州大酒店及县城农贸市场个体水产品经营户开展禁鱼期执法检查。
      每到一处,杨通友首先查看每个经营场所是否有江河野生鱼、是否有野生鱼类的广告,并仔细了解进货渠道,查看了进货记录和销售记录。要求每个经营业主要严格遵守禁渔期管理规定,不销售、收购、加工在禁渔期内捕捞的江河野生鱼。检查中,执法人员向酒店(餐馆)负责人及水产品销售商发放了《落实禁渔制度保护渔业资源》、《关于严禁在禁渔期经营江河水产品的通知》等宣传资料。
      此次执法检查共检查酒店(餐馆)11处、水产品销售商16处,未发现有贩卖经营江河野生鱼现象。

 

检查酒店

 

检查进货和销售记录

 

检查水产品批发商

 

检查水产品零售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