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11月19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传达贯彻中央宣讲团报告会、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主持会议,市检察院在家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市检察院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及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贺恒扬检察长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全市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确保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在重庆检察工作中。
贺恒扬检察长要求:
● 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攻坚克难,保持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
● 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的重大意义
要深刻认识到这是“历史第一次”——我们党首次用一次中央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
要深刻认识到会议的“两大成果”——最重大的制度成果是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最重大的理论成果是丰富完善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要深刻认识到会议的“三大意义”——重大政治意义、重大理论意义、重大现实意义。
● 要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
全会首次全面总结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要深刻认识十三个显著优势是全方位、历史性的;要深刻认识十三个显著优势是科学化、时代性的;要深刻认识“最大优势”和“显著优势”是相统一的。
● 要深刻领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具体路径,为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指明了前进方向。要深刻领会“四个坚持”的指导思想;深刻领会“两大主题”的总体要求;深刻领会“三步走”的总体目标;深刻领会“13个坚持和完善”的重点任务。
● 要深刻领会检察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角色定位和检察担当
检察机关是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力量,在维护制度权威中肩负重大职责使命,要把准方向,找准定位,对准标线,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积极担当作为。
要把准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要找准定位,担当好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五种角色”:做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安全的坚决捍卫者、社会主义法治的积极建设者、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推动者、民生民利的贴心保护者、全面从严治党的模范践行者。
要对准标线,在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提升“六种能力”: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矛盾化解和风险防范能力、参与社会治理能力、法治宣讲和舆情引导能力、检察制度和检察理论研究能力、现代信息技术运用能力。
● 要深刻把握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要做好的当前重点工作
《决定》涉及到检察业务工作的很多方面,包括公益诉讼、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强法律监督、司法体制改革、社会治理等。
贺恒扬检察长强调,要结合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和陈敏尔书记、张军检察长讲话要求,抓好十一项重点工作:
要抓好全会精神的大学习大讨论;加大扫黑除恶办案攻坚力度;办准办好涉民营企业案件;着力提升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办案质量;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工作;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抓好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加强“两项监督”;加强抗诉工作;加强对检察官办案的监督;认真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