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重庆市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指导方案》,对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最高检对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部署要求进行了再部署,引导重庆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把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
方案指出,准确把握“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等重点内容,全面深刻领会六中全会的精神实质。
方案要求,细化学习贯彻的具体措施。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则》和《条例》等3个专题开展学习,采取知识问答、主题演讲、交流心得等多种方式,分层次组织学习,确保学习全覆盖。各级院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机关带头讲党课,各党支部书记在本支部讲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组织机关基层党建工作专题培训,举办全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培训班,深化对全会精神的理解。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党员干警参加专题考试,以考促学、以考促行。
方案强调,各级院党组切实承担起组织学习的主体责任,各级院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市检察院将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分院、基层院的指导,全面掌握各院的学习贯彻情况,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学习贯彻落到实处。各级院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做好当前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在“六大抓手”上见实效。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依法严厉惩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推进平安重庆建设;加大对司法活动的检察监督力度,依法惩治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精心抓好司改任务的落实,确保司法改革任务圆满完成;主动思考谋划明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举措,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