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17.07.2015  16:19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7.15”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做好近期及下半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确保年度工作目标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是石油化工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

二、检查时间

2015年7月20日至9月30日。

三、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

1.危险化学品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的学习情况。重点是对《安全生产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4号)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的掌握落实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重点是企业和单位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一步修改、明确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是否存在交叉、不清的情况,是否做到了一岗一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纳入了日常考核。

3.人员培训上岗和特种人员持证情况。重点是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和教育培训情况,以及是否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专业素质和培训取证情况,培训是否存在走过场的现象等。

4.执法检查“三部曲”和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区县是否对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三部曲”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规范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建立安全技术管理台账。

5.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是企业领导干部是否执行现场带班值班制度,是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强化夜班及节假日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有效处置。

(二)烟花爆竹企业

1.防静电设备设施完善情况。重点是检查企业是否对防静电措施流于形式,是否开展涉药机械设备直接静电接地、涉药工作台防静电材料铺设和间接静电接地、涉药工器具、危险场所入口人体静电释放(指示)装置、危险场所作业人员穿着防静电服装等方面的排查和安全检测工作。

2.“三库”与生产能力的匹配情况。按照安监总厅管三〔2015〕59号和渝安监发〔2015〕40号文要求,核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三库”实际能力,调查摸底,分类建档,督促企业利用高温停产期间进行“三库”整改建设。

3.执法检查“三部曲”和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区县是否对辖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三部曲”工作,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规范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建立安全技术管理台账。

四、工作要求

(一)明查暗访与抽查相结合。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明查暗访和抽查等方式,对区县和企业找问题、提要求,推动区县和企业落实年初重点工作任务。

(二)部门检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 各区县要认真对照年初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年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并积极配合市安监局检查组的检查。

(三)严格处罚与约谈相结合。 市安监局组织专家分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执法检查“三部曲”工作方法开展执法检查,对问题突出的企业严格处罚,对问题突出的区县进行约谈。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