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逃避安检携硫酸上轻轨 烧伤乘客臀部获刑
23.04.2015 12:45
本文来源: 重庆新闻网
中新重庆网4月21日电(通讯员 李春光 王俞环)公共安全,人人有责。轻轨为重庆市民的出行提供了便利,也是重庆城区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线,然而仍有人无视公共安全,携带违禁物品上轻轨。近日,戚某某违规携带硫酸,逃避安检上轻轨,烧伤了邻座黄某,腐蚀了乘客座椅。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戚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2014年11月10日18时许,戚某某将一个装有100毫升硫酸的农夫山泉矿泉水瓶藏入其上衣内侧包内,躲过安全检查,并携带该瓶硫酸从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轻轨鱼胡路站上车,进入三号线3018次列车车厢。
在列车驶往下一站即学堂湾站途中,戚某某携带的水瓶遭硫酸腐蚀后发生了泄漏,烧破了戚某某衣裤,并造成邻座的被害人黄某臀部皮肤酸烧伤,一张三人乘客座椅、一张四人乘客座椅皆被腐蚀。
身为医务人员的黄某随即自救并报警,在列车停靠后,戚某某被轻轨工作人员查获并移送公安机关。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黄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戚某某到案后称,携带硫酸是为了回家清除污渍。
法官提醒:市民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时,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不能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以及枪械弹药、管制刀具等物品和有刺激性气味、无包装易碎、尖锐的物品进站乘车。特别是夏季高温到来后,女士随身携带的止汗喷雾、喷雾类护肤品,若印有易燃易爆物品标识的,也不可携带进站,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而触及法律底线。
本文来源: 重庆新闻网
23.04.2015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