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司机疲劳驾驶30小时 夜间不开任何灯光停高速车道上睡觉
重报移动传媒消息,2018年6月25日凌晨4时10分许,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一大队执法队员,在沪渝高速公路由洛碛往长寿方向进行夜间巡逻时,突然发现对向进城方向1720km附近有一货车停驶在车道上,执法人员用喊话器劝其驶离未果后,立即翻越中央护栏前往对向车道查看详细情况。
经现场查看知,该车为一辆浙江籍重型货车,正停驶在行车道与应急车道之间,车身约三分之二部位处于行车道内,车辆未开启任何灯光,未打开应急报警闪光灯,车辆后方也未设置三角警示标志牌,而此时驾驶人正躺在车内情况不明。
在夜间光线不足,能见度低,夏季驾驶人易疲劳驾驶等条件下,该车如此随意停放且不给予后车任何警示信号的行为是极其危险的,极易引发后车追尾事故。
了解情况后,现场执法人员一人迅速开始在车辆后方摆放反光锥筒设置紧急控制区,一人用力敲击车门试图叫醒驾驶人,可无论怎样猛力敲打、用力叫喊,驾驶人就是一点反应也没有。
十分钟过去了,仍无回响,现场车辆门窗紧闭,执法队员担心车内驾驶人极有可能因为在车内密闭空间睡觉造成二氧化碳中毒,或是发生了其他紧急情况危及生命安全。
执法人员决定启动紧急预案,破窗查看具体情况,在向值班领导报告情况、得到肯定后,执法队员利用巡逻车上辅助工具将该车右侧窗玻璃击碎。
此时驾驶人才迷迷糊糊地坐起来,一脸茫然地看着现场情况。见驾驶人无生命危险后执法人员心里松了口气,但是对于此等高速路上随意停车,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决不能轻饶,执法队员要求驾驶人立即将车辆驶离现场,于前方两公里洛碛收费站下道接受询问调查。
经调查询问知,该车驾驶人李某,湖北省建始县人,2018年6月23日19时许由杭州萧山上道运送树苗前往重庆龙兴,全程将近一千七百公里路程。
据李某陈述,他于23日19时出车后,便一直在路上行驶,除去用餐如厕时间外未停车休息,至25日凌晨4时许已经连续驾驶了30余小时,一千六百多公里,处于极度疲劳状态,自己也不知道怎么的就睡着了。
执法人员对李某连续疲劳驾驶不仅置自身安全于不顾,更严重影响了公共安全的行为给予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之规定给予了行政处罚。李某对执法人员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制止自己的违法行为,未致更严重后果表示了感谢,同时表示会积极配合处罚、认真吸取教训,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
高速公路执法部门提醒:驾驶人长途驾车特别是高速公路行驶,一定要合理安排休息时间,驾驶车辆高速行驶时,驾驶人的注意力十分集中,始终处于精神高度紧张的状态,在高速路上行驶,道路环境单一,交通干扰小,速度稳定,易出现“高速公路催眠现象”。
出现疲劳征兆后驾驶人应提前规划好路线,在就近的服务区停车休息或者由附近收费站下道休息,疲劳现象消除后方再上道行驶。
同时,非紧急情况下严禁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如遇特殊情况,应将车辆停至应急车道内,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辆后方150米外摆放三角警示标志牌,将车上人员转移至护栏外安全地带,并拨打电话报警等待救援。
重报移动传媒见习记者 余志斌
原标题:司机高速上停车沉睡 执法人员砸开车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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