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旅游局三举措开展“市内及周边一日游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6.02.2017  17:42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在重庆旅游政务网首页设置“旅游服务质量公示”专栏,利用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实时发布旅游行业先进典型、后进典型和违法违规典型;在政务网、官微官博设置旅游常见问题答疑,让游客、旅行社和从业人员进一步了解有关知识、信息和政策,做到及时释疑解惑;及时制定并定期公布市内及周边“一日游”旅游产品诚信参考价格,让游客做到明明白白消费;通过向入渝游客移动终端发布重庆旅游温馨提示短信等方式,让入渝游客了解一日游现状和相关提示信息;联动市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含有虚假内容或者作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查处购物点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公布不良购物点的名称和地址;联动市宣传部门加大“一日游”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引导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理性消费、文明旅游。
      二是加大企业管理,强化规范经营。规范旅游产品宣传、招徕及广告行为,语言文字表述不得使用“豪华”“超豪华”“星级”等误导性语言文字,宣传广告品需注明旅行社名称、地址、电话、许可证号等相关信息;规范旅游产品合同格式,制定并严格规范使用格式合同文本,禁止使用合同以外的其他约定形式,工作人员需履行合同重要内容告知责任,设计《合同内容告知书》作为合同附件由游客签字确认;全面使用《重庆市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如实填报电子合同、电子行程单和游客名单等系统要求的相关内容;引导旅游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特别要加强对门市部等企业经营网点的规范管理,倡导、鼓励旅行社签订《旅行社诚信经营承诺书》;加大产品售后服务满意度调查,建立售后服务调查机制,通过电话咨询、满意度调查和客户端评价等方式,对企业产品及人员售后服务和游程结束后的满意度进行跟踪调查,并纳入相关服务人员考核;设计并推广“一日游”行程安排,限定购物点个数及购物时长;拟定购物场所标准及准入机制和退换货机制,符合标准的才能纳入旅行社“一日游”线路,不符合标准的不得纳入“一日游”线路;查处“一日游”中虚假宣传、非法组织游客和涉嫌“不合理低价游”的违法违规行为;探索建立“一日游”导游工资下限,旅行社聘用导游不得支付低于下限的导游工资;加强导游队伍管理,联合市区导游行业组织,引导和提升导游职业素养、业务技能。
      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增加违规违法成本。加大对上述十六个方面不规范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对查处结果实行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增加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成本。

 

重庆南川:小小蓝莓果 甜蜜大产业
  新华网重庆6月9日电 夏日时节,新华网
非遗药香为乡村振兴“开良方”
     新华网重庆6月16日电 一副药香要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