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林业局五举措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30.03.2017 12:00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管护站)主任、村民小组长(护林点)、户主、林主等“关键人”肩上,层层签订好森林防火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完善的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体系。
二、强化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宣传车、广播、电视、楼宇广告、院坝会、发传单等方式,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切实增强全民安全用火、主动防火、科学扑火的意识,时刻提醒广大群众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严控火源,防止火灾发生。在清明节期间,对高火险区域组织人员划片包干,强化巡山护林,严防火源火种入山;对重点林区通道及林区与院落、重点设施、坟坝的结合部,加大排查,组织人员清除林道两旁、阻隔带及院落、坟坝周围的可燃物,严防农火、家火、坟火上山;对重点路口,增加守卡人员,严格检查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强化林区人员、特别是林区痴、呆、傻等智障人员和儿童的监管,严防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
四、充分准备,确保打早打小打了。一是充分做好扑火物资储备,进一步增加储备数量,提高物资保障能力,对防火设备及时检修补充,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二是各地扑火队伍到位,进入高度战备状态,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快速出动,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坚决“打早、打小、打了”,最大程度地减少财产损失,防止较大级已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加强值班,认真做好火情反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坚决杜绝脱岗、漏岗问题的发生。清明节期间,县防火办对值此情况进行抽查,对值班空岗、脱岗、责任制不落实的给予通报批评。
本文来源: 林业厅
30.03.2017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