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报名工作启动以来,武隆县司法局严格执行《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公开选任人民监督员的公告》相关要求,采取四项措施确保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统一认识,强化领导。市局电视会议结束后,分管领导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了电视会议精神,并认真学习领会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有关精神,明确了工作机构和落实了具体人员,为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加大宣传,强力推进。积极在武隆县电视台、武隆县司法行政外网进行《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公开选任人民监督员的公告》宣传,在局机关办公楼显眼位置张贴公告和报名提示、通过LED字幕进行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并积极动员相关单位推荐优秀人选。三是主动沟通,加大协调。相关业务科室主动向市局业务处室请示报名选任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严格标准,规范解释;加强与县检察院的沟通,并与就工作开展情况与检察院进行充分协商,同时与原任人民监督员进行交流联系等,并与县检察院拟定在5月或视此项工作进展情况召开联席会议,通过多方配合协作确保该县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以致今后的各项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四是通讯畅通,确保联系。报名期间24小时通讯畅通,避免了因联系中断影响此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