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服刑人员安心服刑,促使他们早日回归社会,潼南县司法局积极组织各司法所,对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开展了全面排查活动,并对排查出的经济困难未成年子女进行了走访看望,为其带去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怀。
排查中发现,在监狱服刑期间教育改造较好的村民姜某某,其家庭情况较为困难。妻子在姜某某入狱后抛下两个未成年子女(长子14岁,次子10岁)离家出走,至今无音讯。两个未成年子女靠其姑妈抚养,现就读潼南县上和中学的姜某某长子品学兼优。
得知这一情况后,县司法局一方面积极与重庆永川监狱联系,另一方面及时向上和镇人民政府通报此事。1月8日,县司法局携同重庆永川监狱工作人员,将争取到的助学援助金1500元和学习用品,交给姜某某长子的就读学校,鼓励其正确认识自己家庭,认真学习,早日成才。
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活动,不仅有利于促使服刑人员安心服刑,早日回归社会,也为后期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